当心会员卡附加费“卡”住顾客
来源:新华网 编辑: 日期:2008-11-13 09:23 点击:次
新华网沈阳11月12日专电(记者王炳坤、陈光明)花钱办会员卡容易,可中途因故想要转让或暂停使用就麻烦了,因为商家可能要收取一笔可观的附加费。记者采访了解到,一些商家对会员卡收取高额附加费,让顾客颇为烦恼。 鞍山市民张女士在本市铁东区某健身中心办了一张实名制的年卡,因工作太忙没时间去健身,她想把卡转让给朋友。日前,她和朋友按照健身中心的规定前去办理转让更名手续时,健身中心却要向她收取200元的转让费。张女士颇为气愤地对记者说:“商家只是在电脑里改了一下个人信息,有必要收那么多钱吗?!” 记者调查发现,随着会员卡在消费场所逐渐普及,会员卡出现丢失、暂停、转让等情况也越来越多。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停卡费、挂失费、更名费等附加费常常令消费者抱怨不已。在鞍山市一家大型美容院做美容的市民赵女士说,前阵子她把会员卡弄丢了,美容院收了她50元的挂失费。赵女士认为,一张卡的成本最高也不过10元钱,美容院太黑了。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权益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当有必要暂停、挂失、转让会员卡时,商家收取一定的附加费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,但收取的金额应该与其成本支出相对等。如果商家的收费行为没有被明确写进消费合同,就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,消费者有权拒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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